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党务行政岗位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2-01-10   |  浏览次数:

 

为方便师生业务办理,推进党务行政岗位服务实效,有效避免推诿扯皮现象,促进形成意识强的服务状态、效果优的服务效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党务行政岗位界定。党务行政岗位指开展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业务岗位。包括学部党政领导、各岗位秘书、二级单位秘书。

二、首问的概念。首问指师生业务办理或学校等上级管理部门业务安排过程中,通过任何交流方式联系的相关行政岗位工作人员。交流方式包括当面交流、电话沟通、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

三、首问负责制的落实。根据业务内容的分管权限,分别针对首问分管、首问协作、首问非分管三类状态具体落实。

(一)首问分管。业务内容属于首问分管范畴,首问须对业务事项全过程负责。及时处理,准确、清晰的做好解释和答复,高效推进业务办理,完整推进和跟踪整个业务进程。

(二)首问协作。业务内容涉及包括首问在内的多个党政岗位,首问须联系相关岗位,共同商定工作流程,确定牵头负责岗位,必要时报请相关领导商定。首问须将确定的牵头负责岗位与业务询问主体进行有效对接,由牵头负责岗位推进和跟踪整个业务进程。

(三)首问非分管。业务内容属于首问非分管范畴,首问须根据业务内容甄别分管岗位,并与分管岗位联系确认,同时将业务询问主体与分管岗位有效对接。由分管岗位推进和跟踪整个业务进程。

四、首问负责制监督。业务询问主体具有首问负责制落实不到位现象的监督投诉权。对首问人员、首问事项、业务办理过程存在首问负责制落实不到位现象,可通过邮件的方式向学部实名反映。问题反馈邮箱:dlxbxf@bnu.edu.cn

学部安排专人负责问题反馈邮箱定期(一周一次)查取邮件,将相关问题报送被投诉人员的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负责对事件的调查核实工作。匿名投诉由主管领导根据调查结果对被投诉人员进行约谈警示。实名投诉根据问题性质、问题大小,由主管领导提出惩戒方式建议,报党政联席会审议确定后,向投诉人员和被投诉人员反馈处理结果。惩戒方式包括约谈、警告,当年内警告三次以上年度考核按照不合格处理。同时警告次数将与年度绩效挂钩。

学部每年度整理首问负责制落实不到位现象,酌情以匿名或不匿名方式向党政岗位全体人员进行通报,以起到警示告诫效果。

五、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地理科学学部

20211116

相关附件:

地理科学学部党政岗位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docx

附件:首问负责制问题投诉(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