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22年发布的《北京师范大学政审工作办理流程规范(试行)》,现将学部教师政审相关工作流程说明如下。其中涉及到的业务范围包括教学编写与科研成果发表、评奖评优与项目评审、人事管理、参与重大活动与出席论坛讲座及其他需要政审的事项。
一、由学部党委认定的政审工作
如果您的政审材料仅需要学部党委层级认定,可填报学部相关文件模板并办理政审,具体流程可参考网页说明:
https://geo.bnu.edu.cn/djgh/tzgg_1/110582.html
二、由学校层级认定的政审工作
如果您的政审材料需要学校党委或校级相关职能部门的认定,按照文件要求,需要经过校院两级审查,基本流程如下:
1、由学部党委出具政审意见。请填报附件《北京师范大学教职工政审报批单》(一式两份),报学部党团学工办公室审核,学部留存一份;如果您的政审材料有指定模板,需要填报《北京师范大学教职工政审报批单》(一式两份),同时参考学部政审文件填报申请材料的政审内容,报学部党团学工办公室审核。
2、由学校进行审查。请将学部政审盖章后的材料提交至需要盖章的部门(如党委/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人事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等),该部门将对材料进行审查后出具意见,并留存政审报批单。
3、学校正在开发测试线上政审系统,待该系统开通后,政审工作将通过系统申报实现。
三、相关联系方式
● 地理学部党团学工办公室:010-58800225
励耘学苑221办公室
● 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010-58807987
北京师范大学前主楼A403
● 校党委教师工作部:010-58805787
北京师范大学英东学术会堂303
● 校党委纪检监察办公室:010-58808200
北京师范大学前主楼B111(从B区小门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