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转校发:通关于申报2021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丰台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项目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7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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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对首都社会经济发展起着全局性的支撑作用,安全、可靠、高效是城市轨道交通运行控制的根本目标。为进一步发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和协调作用,吸引社会资源开展城市轨道交通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工作,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丰台区人民政府联合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城轨创新网络中心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同设立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丰台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以下简称“丰台轨道交通联合基金”)。丰台轨道交通联合基金将紧密围绕丰台区轨道交通优势领域,支持科研团队跨学科、跨部门开展前沿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力争取得一批具有转化前景的重要基础研究成果,提升北京市轨道交通原始创新能力。

丰台轨道交通联合基金作为市基金的组成部分,项目的申请、评审和管理,按照市基金相关管理办法和丰台轨道交通联合基金合作协议执行。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1年度丰台轨道交通联合基金项目类型分为:重点研究专题项目和前沿项目。申请项目须在《2021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丰台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附件1)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题。

二、申请人撰写

申请人登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按照《2021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丰台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项目申请须知》(附件2)及系统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北京市基金办将在8月9日16:00关闭申报系统,在此之后将无法提交申请书。为避免失去申报机会,建议申请人于8月6日前提交,提交后可联系科研院返回继续修改。

首次使用系统的教师请将“姓名、身份证号、工作证号、单位名称”发至wudi@bnu.edu.cn开通账户。以往开通的账户仍可使用(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忘记密码请联系科研院。外单位调入我校人员(应在人才人事处完成入职手续)请联系原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请其在北京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的“信息维护—账号分配”功能模块中将账户转入北京师范大学并及时告知科研院。

特别注意: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丰台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管理小组成员(附件3)不能申请和参与申请丰台轨道交通联合基金项目。 受到疫情影响,请申请人合理安排合作单位等相关事宜。

三、科研院审核

8月5日至8月11日,科研院会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

四、纸质申请书报送

申请人请于8月13日9:00之后下载正式版申请书(有申报编号、条形码、版本号及水印)打印一式一份,相关附件材料原件与申请书装订在一起,左侧装订,请勿胶装,其中重点研究专题项目需按照项目、课题顺序装订成册。

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应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电子签名和签名章不可以),如有合作单位,应在相应位置加盖独立法人单位公章(应与申请书中合作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学校负责人签章及学校公章由科研院统一加盖。

截止时间:8月16日    报送地址:科研院(京师大厦1103室)

联系人:吴    电话:58807923   邮箱:wudi@bnu.edu.cn(假期请邮件联系)



附件1.2021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丰台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

附件2.2021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丰台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项目申请须知

附件3.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丰台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管理小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