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下发的《北京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规定,现将2021年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本次参评的学位论文须为我校2020年获授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应满足《评选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有申报意向的博士学位获得者,12月1日前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向学部提出申请,相关材料送至励耘学苑214A,逾期视为放弃!所有推荐名额经分会讨论排名后,上报学校学位办,最终以学校公示名单为准,具体通知见附件或联系导师。如有疑问,请联系李老师58805870。
地理科学学部
2021-11-5
附件1-师教〔2021〕5号 北京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师教质量〔2021〕44号 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