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和通知(https://dwxgb.bnu.edu.cn/xwzx/tzgg/67000171aa1948fcbb025bffdd9b2
dba.html),现已启动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国家教育拨款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中无固定收入的可参评。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2021、2022、2023级研究生,其余各类奖项(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外)申请对象为2021、2022级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
大类 |
类型 |
名额 |
备注 |
综合类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 |
8(博士)+13(硕士) |
自由申报,现场答辩确定候选人 |
学业奖学金 |
根据班级人数分配 |
包含珠海校区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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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类奖学金 |
竞赛奖学金 |
无名额限制 |
美赛和大英赛降级处理,获得二等和三等的竞赛不参评 |
社会实践奖学金 |
校级及以上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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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风尚奖 |
校级及以上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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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称号类奖学金 |
三好学生 |
39 |
根据班级人数分配,民主投票率超过50% |
京师先锋党员 |
13(本研) |
党支部评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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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干部 |
28(本研) |
根据答辩结果分配,民主投票率超过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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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班集体 |
8(本研) |
学部统一答辩 |
三、考评程序
1. 班级成立奖励评审委员会(模板见附件2),并在班级内公示1天,由班主任牵头组织本班各类奖学金评审管理工作。
2.班级奖励评审小组依据《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研究生综合类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2023版》(附件3)计算综测成绩并排名。
3.根据综测排名确定获奖学业奖学金名单以及评选的荣誉称号类奖学金名单,并在班级内公示至少1天。
4.班级通知学生本人按照通知要求填报奖学金系统(奖学金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4)并导出《奖学金申请表》,连同证明材料向所在班级奖励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5.班级评审委员会对材料进行核查,并按照统一要求整理材料,具体自查表见附件5。
6.班主任/导师签署意见,班级上报学部奖励评审小组。
7.学部奖励评审小组汇总、审核各班级上报名单,初步确定获奖名单并开展材料复核与审查。
四、工作要求
1.班级奖励评审小组认真阅读各类奖项评选条件和流程,积极妥善处理班级内争议问题,评审过程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
2.各类奖学金《申请表》由学生本人填写系统提交后导出打印(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申请表》中除学部和学校审批意见外,其余部分的鉴定意见、签字及日期均须填写完整。
3.《研究生奖学金院系初审汇总表》(附件6)须分别按照综合类奖学金、专项类奖学金、荣誉称号类奖学金分年级进行汇总,每一类按照学号升序排列;《申请表》排序与《汇总表》名单保持一致。
4.班级在上交材料前认真核对《研究生奖学金审核步骤及注意事项》(附件5),确保符合材料要求后再上交。
5.申请学术类奖学金需在系统内上传发表文章的复印件(接收函无效),竞赛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和京师风尚奖需在系统内上传获奖证书等奖项支撑材料扫描件,并提交纸质版支撑材料。
6.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中成绩未显示完整的,可附纸质版成绩单。
五、相关说明
1.在科研工作或在实验中造成严重事故或重大损失者;其它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取消参评资格。
2.必修和公选挂科、学术不端与材料造价、违纪违法学生取消本年度评奖。
3.在学部复查中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学生本人评奖资格,名额不再顺延,同时取消优秀班集体答辩资格。
4.学业奖学金包含珠海校区学生,确保做好通知。
(三)其他说明
1.京师先锋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获得参评学年综合类奖学金。
2.各类所获奖项和公开正式出版发表的成果均应在我校就读期间取得,并且第一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中文期刊以见刊为准,英文期刊以在线发表为准;毕业班级可放宽至学部通知发放日期。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在9月28日前提交经过签字的(包括班主任和成员)的班级奖励评审委员会文件(附件2,班级内公示1天)电子扫描版至dlxg@bnu.edu.cn。
(2)国家奖学金:请于10月8日前由个人向学部提出申请,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院系初审汇总表》(附件7)、《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情况一览表》(附件8)和证明材料至dlxg@bnu.edu.cn,邮件名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姓名”。
国家奖学金评选采用自由申报—材料审核—确定答辩名单—现场答辩—确定候选人模式,其中现场答辩环节提供给评委学术成果一览表(不计分),由评委根据现场综合表现进行打分(100分制)汇总确定候选人。
(3)其它奖学金:在10月17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学生在系统导出的《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奖学金院系初审汇总表》(附件6)、证明材料(针对专项类奖学金)、民主投票证明(针对荣誉称号类中的三好学生)等电子版材料发送到dlxg@bnu.edu.cn,邮件主题和文件命名为“秋季奖学金材料汇总-xxxx级x士(本科)x班”,例如“秋季奖学金材料汇总-2021级硕士2班”,纸质版《奖学金申请表》(系统导出,班主任和导师签字)和《研究生奖学金院系初审汇总表》(附件6,班主任签字)材料交至励耘学苑219办公室。
说明:对国家奖学金答辩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学部公示期间实名提出,对其它奖学金评选过程有异议的请在10月13日前提出。
联系人:杨老师 58805763
地理科学学部党团学工办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