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手册(本科生)2023年版》等相关规定和通知(https://dwxgb.bnu.edu.cn/xwzx/tzgg/67000171aa1948fcbb025bffdd9
b2dba.html),现启动2022-2023学年本科生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被我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我校学籍且已注册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学年各类奖学金申请对象为2020、2021、2022级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大类 |
类型 |
名额 |
备注 |
综合类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 |
4 |
不包括励耘班,参考附件4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7 |
专业成绩排名前4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考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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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奖学金 |
根据班级人数分配 |
双培单列,励耘班单列,参考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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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类奖学金 |
竞赛奖学金 |
无名额限制 |
美赛和大英赛降级处理,获得二等和三等的竞赛不参评 |
社会实践奖学金 |
校级及以上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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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风尚奖 |
校级及以上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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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奖学金 |
成果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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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称号类奖学金 |
三好学生 |
16 |
不包括励耘班,根据班级人数分配,民主投票率超过50% |
京师先锋党员 |
13(本研) |
党支部评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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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干部 |
28(本研) |
根据答辩结果分配,民主投票率超过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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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班集体 |
8(本研) |
学部统一答辩 |
三、考评程序
1.班级成立奖励评审委员会(模板见附件5),并在班级内公示1天,由班主任牵头组织本班各类奖学金评审管理工作。
2.班级奖励评审小组依据《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本科生综合测评章程2023版》(附件6)计算综测成绩并排名。
3.根据综测排名确定获奖名单,并在班级内公示至少1天。
4.班级通知学生本人按照通知要求填报奖学金系统(奖学金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7)并导出《奖学金申请表》,连同证明材料向所在班级奖励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5.班级评审委员会对材料进行核查,并按照统一要求整理材料,具体自查表见附件8。
6.班主任/导师签署意见,班级上报学部奖励评审小组。
7.学部奖励评审小组汇总、审核各班级上报名单,初步确定获奖名单并开展材料复核与审查。
四、工作要求
1.班级奖励评审小组认真阅读各类奖项评选条件和流程,积极妥善处理班级内争议问题,评审过程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
2.各类奖学金《申请表》由学生本人填写系统提交后导出打印(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申请表》中除学部和学校审批意见外,其余部分的鉴定意见、签字及日期均须填写完整。
3.《本科生奖学金院系初审汇总表》(附件9)须分别按照综合类奖学金、专项类奖学金、荣誉称号类奖学金分年级进行汇总,每一类中奖学金按照学号升序排列;《申请表》排序与《汇总表》名单保持一致。
4.班级在上交材料前认真核对《本科生奖学金审核步骤及注意事项》(附件8),确保符合材料要求后再上交。
5.申请学术类奖学金需在系统内上传发表文章的复印件(接收函无效),竞赛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和京师风尚奖需在系统内上传获奖证书等奖项支撑材料扫描件,并提交纸质版支撑材料;
五、相关说明
1.关于荣誉京师奖学金的补充:获得京师奖学金的同学若同时获得以下奖学金(2022-2023学年获得),则只获得京师奖学金荣誉证书,不获得该项奖金,亦不占各班京师奖学金名额。
A.国家奖学金 B.国家励志奖学金 C.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D.华为奖学金
2.未通过新生入学校史校情及校规校纪测试的2022级本科生不得参评综合类奖学金和三好学生。
3.必修和公选挂科、学术不端与材料造假、违纪违法学生取消本年度评奖。
4.在学部复查中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学生本人评奖资格,名额不再顺延,如班级未能在初审中核查发现,将同时取消优秀班集体答辩资格/荣誉。
(三)其他说明
1.京师先锋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获得参评学年综合类奖学金。
2.各类所获奖项和公开正式出版发表的成果均应在我校就读期间取得,并且第一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中文期刊以见刊为准,英文期刊以在线发表为准;毕业班级可放宽至学部通知发放日期(以官网发布日期为准)。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在9月28日前提交经过签字的(包括班主任和成员)的班级奖励评审委员会文件(附件5,班级内公示1天)电子扫描版至dlxg@bnu.edu.cn。
(2)国家奖学金:请于10月7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院(系)推荐汇总表》(附件4)、证明材料至dlxg@bnu.edu.cn,邮件名为“班级+国家奖学金汇总材料”,纸质版送至励耘学苑219办公室。
(3)国家励志奖学金:请于10月1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和《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院系推荐汇总表》(附件3)至dlxg@bnu.edu.cn,邮件名为“班级+励志奖学金汇总材料”,纸质版送至励耘学苑219办公室。
(4)其它奖学金:在10月17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学生在系统导出的《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奖学金院系初审汇总表》(附件9)、证明材料(针对专项类奖学金)、民主投票证明(针对荣誉称号类中的三好学生)等电子版材料发送到dlxg@bnu.edu.cn,邮件主题和文件命名为“奖学金汇总-xxx级x士(本科)x班”,例如“奖学金材料汇总-2021级硕士2班”,纸质版《奖学金申请表》和《本科生奖学金院系初审汇总表》(班主任签字)提交至励耘学苑219办公室。
说明:对国家奖学金答辩结果和励志奖学金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学部公示期间实名提出,对其它奖学金评选过程有异议的请在10月13日前提出。
联系人:杨老师 58805763
地理科学学部党团学工办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