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8   |  浏览次数:


全体本科生同学:

为激发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热情,鼓励学生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大学生中树立优秀大学生标兵,造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学校设立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奖学金。现启动第二十四届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方式

(一)院系推荐

学部将在充分酝酿、协商、评议的基础上,推荐1名参评候选人。由学生本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表”(后附,一式两份),经学部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填写推荐意见后,附成绩单及个人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即可,不予返回)提交到学校。

申报单位推荐的同学请于1020日11:30前报送电子版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到dlxg@bnu.edu.cn,邮件主题为“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表-姓名”。通过学部评审并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会收到通知,需要在1023日15:00前报送纸质材料到励耘学院219办公室,按上述要求完善材料后报送学校。未获得学部推荐的同学可以继续通过自荐参评。

(二)学生自荐

学生本人自行在网上(党委学工部网站、校团委网站)下载“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自荐表”(后附)并认真填写,经10名以上同学附议后,附成绩单及个人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即可,不予返回),北京校区于10月23日17:00前报送校学生会(学十六南侧一层109办公室),珠海校区于10月23日17:00前报送珠海校区学生会(励耘楼B区一层励耘街5号办公室)。

二、评选程序

(一)初评

10月中下旬,校学生会、珠海校区学生会分别组织自荐学生初评,产生候选人12名(北京校区产生10名,珠海校区产生2名),会同各单位推荐的27名候选人(共39名),将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参加复评。

(二)复评

11月初,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教务部(研究生院)、科研院、教育基金会等学校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复评小组, 通过查阅材料、听取陈述、现场答辩和评议讨论等环节,最终投票选出20名正式候选人参加终评。

(三)网络评选、公示

11月份,对进入终评的20名候选人事迹进行宣传、公示和风采展示,在北京师范大学微信企业号开通“十佳大学生人气奖”实名投票通道,同时实名制网络投票,评选出第二十四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最具人气奖”3名。

(四)终评

12月初,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评定小组,在听取20名正式候选人的个人陈述和公开答辩后,最终评定,现场公布各项获奖名单。


北京校区联系人:赵育 58800023 dlxg@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党团学工办公室

2023年10月18

附件下载:


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pdf

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表.docx

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自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