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委员会
党团学工办发〔2023〕2 号
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
研究生综合类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
(2023 版)
第一部分 总则
为进一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考评学生每学年综合发展状况。
第一条 研究生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学部鼓励学生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规范综合考评工作,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自2022- 2023学年度开始实施。
第二条 本章程的制订以《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为依据,结合学部育人目标加以补充完善,对学生过去一个学年度(上一年9月1日起至当年8月31日止)的各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第三条 综合测评工作在每年九月份进行,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学习科研、行为表现、社会实践、荣誉奖励等,成绩累加计算所得即为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按照各班级分别进行排名,作为学年各类奖项的重要评定依据。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研究生二年级至三年级的在籍学生(含符合学校要求的其他类型学生)。
第五条 依照本章程进行的评定及加分须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六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奖励评审小组所有(名单见附件)。由各班奖励评审小组负责统计综合测评分,进行排名及结果公布,所有同学对评分无异议后签字确认,提交材料至学部奖励评审小组。参与评分过程的部门接受全体师生监督。
第二部分 评定程序
第七条 评定程序包括初评、复评、终评3个阶段。所有加分项目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有效时间为上一年9月1日起至当年8月31日止。学生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接收。
具体评定程序如下:
初评阶段 |
(一)班级成立奖励评审小组,班主任牵头组织本班各类奖学金评审管理工作。 (二)学生本人根据通知要求提交证明材料至所在班级奖励评审小组。 (三)班级奖励评审小组组织开展综合测评,包括审核申报材料,汇总综测成绩,初步确定综测成绩单。 需要注意事项如下: (1) 课程成绩:仅限研究生二年级学生计入成绩, 且通过加权形式计算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 (2) 直博生入学前两年以硕士生身份参评,入学第三年可以选择以硕士或者博士生身份(新生)参评, 且仅能选择一种身份。 (3) 各类所获奖项(以取得获奖证书为准)和公开发表的成果均应在我校就读期间取得,起止时间为上一年9月1日起至当年8月31日止,毕业生可放宽至评奖通知发布日期,以接收函为准。 |
复评阶段 |
(四)由班级奖励评审小组对本班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排列名次进行检查核实,经班级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奖励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包括班主任)签字。 (五)班级奖励评审小组根据排名分配奖学金等级, 并通知学生填报学校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导出《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奖学金申请表》。 (六)班级汇总学生导出的奖学金申请表(本人、班主任、导师签字),连同其它证明材料向学部提交申请。 |
终评阶段 |
(七)学部奖励评审执行小组对各班级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和名次排列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国家奖学金等获奖情况进行调整,向学生公布最后结果。 (八)各奖学金获得者按时提交相关申请表格材料, 由学部奖励评审执行小组进行终审并填写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交学校党委学工部。 |
第三部分 考评细则
第八条 综合测评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课程成绩、科研创新、行为表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竞赛获奖等多个方面,得分累加即为综合测评成绩。学生根据下表内容准备证明材料, 计算最终成绩。
1. 学术论文/专著
类型 |
分值 |
备注 |
SCI/SSCI |
Nature 或 Science(或子刊) |
\ |
可直接参加国 奖答辩 |
一区 SCI/SSCI/Top 类 |
20 |
通讯或第一作者加满分;第二作者计 70%。学生共同一作或共同通讯需取平均加分。 |
二区 SCI/SSCI |
15 |
三区 SCI/SSCI |
10 |
四区 SCI/SSCI |
5 |
EI 检索(期刊论文,非会议论文) |
5 |
中文核心(CSCD、北大核心、南大核心) |
4 |
国际会议论文(CPCI) |
1 |
|
其他期刊(有 CN 出版刊号) |
1 |
著作 |
作者姓名在封面页上 |
3 |
\ |
名字出现在章节编写者之列 |
1 |
备注:
(1) 英文版 SCI(包括 SSCI)文章分区以中科院期刊分区(升级版)为准(www.fenqubiao.com),以期刊大类为准。
(2) 公开正式出版发表的成果均应在我校就读期间取得,且第一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起止时间为上一年 9 月 1 日起至当年 8 月 31 日止。
(3) 论文必须已正式发表,否则不计入分数;毕业班成果时间可放宽至评选通知文件下发当日,以接收函为准。
(4) 导师或学部教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排第二计 70%。
(5) 文章存在学生共同一作或共同通讯的情况,需取平均加分。
(6) 中文版《中国科学: 地球科学》、中文版《科学通报》、中文版《地理学报》认定同SCI 二区加分,中文版《地理研究》认定同 SCI 三区加分。英文版《Geography and Sustainability》认定同 SCI 四区加分。
(7) 中文期刊《中学地理教学参考》、《地理教学》参照中文核心期刊加分。
(8) 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一作)发表 Nature 和 Science(包括子刊)类文章的学生,在满足基本条件情况下可直接参加国奖答辩。Nature 子刊包括 Nature Geoscience、Nature Climate Change、Nature Communications、Nature Plants、Nature Sustainability、Nature Ecology & Evolution、Nature Reviews Earth & Environment;Science 子刊包括Science Advances。
(9) 中文期刊所属类型查询网址 https://navi.cnki.net/knavi/JournalDetail。
2. 专利及软著
类型 |
申请人排名对应的分值 |
第一 |
第二 |
第三 |
第四 |
专利类别 |
获准发明专利 |
10 |
5 |
2 |
1 |
获准实用新型 专利 |
4 |
2 |
1 |
0.5 |
软件著作权 |
分值 |
备注 |
备注:
(1) 公开正式出版发表的成果均应在我校就读期间取得,并且第一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起止时间为上一年 9 月 1 日起至当年 8 月 31 日止。
(2) 处于实质性审查阶段的专利不计分,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均需提供授权证书,且软件著作权需要提供知识产权申请表。
(3) 软件著作权,导师或学部教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排第二计 70%;申请者第三及以上不计入分值。
3. 学习成绩
类型 |
成绩 |
学位基础课 |
以该类课程的实际绩点为分数,通过加权形式计算 |
学位专业课 |
备注:
(1) 此标准仅针对研二学生(用研一成绩计算),研三学生不计算学习成绩。
(2) 参照 2023 年培养方案,直博生在第四年评奖时按照博士阶段课程加分;无博士阶段课程的参照硕士阶段加分。
(3) 研究生基础课程(包括英语)以笔试成绩为准,基础课程和高阶课程有不合格的情况,降低一等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4) 成绩加权形式:
4. 学科竞赛
类型 |
申请人排名与对应的分值 |
第一 |
第二 |
第三 |
第 N |
国际级一等奖 |
3 |
1.5 |
1 |
3*1/N |
国际级二等奖 |
2 |
1 |
0.67 |
2*1/N |
国家级一等奖 |
国际级三等奖 |
1 |
0.5 |
0.33 |
1*1/N |
国家级二等奖 |
省部级一等奖 |
国家级三等奖 |
0.8 |
0.4 |
0.27 |
0.8*1/N |
省部级二等奖 |
备注:
(1) 依据活动主办单位等级确定竞赛等级,未能界定的提请地理学部奖励评审小组核对。
(2) 国际级是由著名国际组织发起,且面向全球开放的竞赛。
(3)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属于国家级(按照学校评奖评优降级处理要求)。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一 级 学 会 目 录 查 询 : https://www.cast.org.cn/col/col26/index.html。
(5) 全国性竞赛是由部委、一级学会主办;省级(包括直辖市)竞赛由省属机构主办,例如教育厅、科技厅;市级单位、企业、二级学会举办认定为校级。
(6) 团队获奖计入 50%的分数,团队获奖需要有署名的证书作为支撑材料。
(7) 排名为N,算分方式为“排名第一的得分*1/N”,数字仅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5. 学生干部
类别 |
类型 |
分值 |
学生干部 |
校团委直属学生团体第一负责人(3) |
1.5 |
校团委直属学生团体主席团、学部团委副书记、研究生会主席 团、党支书、班长、团支书、北师大地理新媒体中心正副主任、党建工作小组正副组长 |
1 |
校团委直属学生团体正副部长、学部党支部副书记、学部分团委和研究生会正副部长、党建小组部长 |
0.8 |
校团委直属学生团体干事、分团委和研究生会干事、党支委、班委、团支委、党建小组干事、北师大地理新媒体中心小编 |
0.5 |
备注:
(1) 所有职务必须任满一届(一年)。
(2) 若在同一组织兼任多个职务,则就高计分;担任非同一组织的多项职务时,在第一项职务对应分值基础上,每累加一项加 0.5 分,累计分值不得大于 2 分。比如,A 同学担任班长, 加 1 分,担任党支部书记再加 0.5 分,担任研会主席加 0.5 分,共 2 分。
(3) 校团委直属学生团体第一负责人(例如主席、团长、会长等),直属学生团体可以查询https://youth.bnu.edu.cn/zzjg/zzxstt/。
(4) 北 京 师 范 大 学 学 生 社 团 共111 个 , 查 询 网 址 : https://mp.weixin.qq.com/s/iugmMoI_gs4HhyUTPavOSw。
6、学术交流与实践活动
类别 |
类型 |
分值 |
学术交流 |
以主讲人参加学部认定的讲座或演讲(例如学部学术年会、学校或学部邀请的经验分享会) |
0.2 分 注:依托学术会议举办的优秀报告等类似评比属于学术交流,不能按照学科竞赛加分。 |
实践活动 |
寒假返乡调研 |
一等奖 |
队长 0.4 分 队员 0.3 分 |
二等奖 |
队长 0.3 分 队员 0.2 分 |
三等奖 |
队长 0.2 分 队员 0.1 分 |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
A 类 |
队长 0.3 分 队员 0.2 分 |
B 类 |
队长 0.2 分 队员 0.1 分 |
通过北京志愿平台认定或单位盖章的证 明,且按照评奖年度志愿服务时长分等级 加分 |
33-50 小时 |
0.1 分 |
50-80 小时 |
0.2 分 |
80 小时及以上 |
0.3 分 |
学部“星火工程”学工课题 |
优秀 |
队长 0.2 分 队员 0.1 分 |
文体活动 |
大型集体活动 (学校和学部认定) |
国家重大活动专项、129 合唱比赛、运动会个人项目(可累计)、返校宣讲等 |
每项 0.2 分 上限 0.5 分 获得校级运动会个人项目前四可加 0.5 分,获得前五至 八可加 0.3 分。团体项目按 照集体活动加分。 |
运动会集体活动(可累 计)、学部元旦和迎新晚 会、校级体育比赛、学校辩论赛、校园歌 手大赛 20 强等 |
参加 1 项 0.2 分 参加 2 项 0.3 分 参加 3 项及以上 0.4 分 |
参加班级活动(班长记录) |
满勤:0.2 分 |
超过 2/3:0.1 分 |
备注:
(1) 寒假返乡调研或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认定规则:经过学校统一组织的项目立项和结题等环节方可认定为社会实践,且仅获得优秀的队伍加分。
(2) 志愿服务活动以北京志愿平台认定为准,且仅在研究生三年级评奖中加分。
(3) 学术竞赛、学生干部和学术交流与实践活动加分上限不得超过4分。
第四部分 其他
第九条 综合测评旨在客观评价学生在校综合素质,对本章程中未涉及的其他事项,经班级评审会核实后报学部奖励评审小组进行审核认定。
第十条 各类别奖学金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必修课程有不及格科目者;在科研工作或在实验中造成严重事故或重大损失者;其它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第十一条 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按照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内进行排名,按照学校和学部划分名额,根据排名先后进行评选, 同时需符合学校对于学业奖学金的成绩要求。
第十二条 本章程一经发布,即日生效。最终解释权归学部奖励评审小组所有。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委员会
2023 年 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