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科学学部“经天纬地  格物明理”暑期社会实践计划宣传管理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8   |  浏览次数:

为增强暑期社会实践宣传效果,确保暑期社会实践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关于暑期实践活动的通知,现制定学部经天纬地 格物明理”暑期社会实践计划宣传管理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暑期社会实践宣传主要包括各类媒体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实践相关新闻报道,以队伍名义公开发表的实践成果及感悟,队伍旗帜、服装、海报、宣传册、文创产品等各类实践宣传品。

第二条 暑期社会实践宣传管理主要包括对各队伍宣传平台、标识的使用,宣传内容等的管理。各实践队伍宣传平台均需向学部报备,所有宣传品均需实践队带队/指导老师进行审核把关

第三条 结项过程中,队伍宣传成果将根据平台影响力及宣传效果加分计入队伍结项分数

第二章 宣传平台及投稿方式

第四条 宣传平台包括实践地各类官方媒体宣传平台、北京师范大学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青春北师”“北师大地理科学学部学生之家”微信公众号、各实践队伍自行创立并运营的各类媒体平台。

第五条 “北师大地理科学学部学生之家”微信公众号将开设“暑期实践”专题模块进行推送:

(1) 出发前,发布一篇暑期实践队伍简介的推送,包含实践背景介绍、队员指导教师、带队老师等内容;

(2) 在实践期间,发布一篇关于暑期实践的中期推送;

(3) 结束后一周内,发布一篇关于社会实践总结的推送。

若自行创立的公众号中有合适的推文,经过审核之后,可直接转载至 “北师大地理科学学部学生之家”微信公众号

实践过程中,各实践队可向校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青春北师”进行投稿,投稿内容为队伍实践风采等。校团委将择优选用,一经发布可按照发布篇数计入队伍结项分数具体赋分细则详见当年校团委通知。

第三章 宣传标识

第七条 学校为各校级实践队发放暑期社会实践旗帜,各实践队须在实践过程中自觉露出旗帜并进行拍照留存。若队伍自行设计队旗,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使用旗帜标准尺寸中的 3 号旗(1920mm×1280mm)、4 号旗(1440mm×960mm);

(二)队旗应包含校标、校徽及队伍全称,校徽和校标的使用应符合学校相关规范。

条 实践宣传中涉及有关学校、学部标识等文化符号、视觉识别系统使用的,应严格遵守学校、学部相关规范并学部团队进行审批备案。所有涉及使用“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宣传标识的宣传品,特别是队旗、队服等,仅限实践相关环节使用,实践结束后应自行妥善保管或销毁,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九条 学部级暑假实践项目可至励耘学苑219办公室借学部旗,若自行设计队旗或队服,必须经过学部相关负责老师审核。

第四章 宣传内容

第十条 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宣传内容应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包含有损学校、学部声誉的宣传内容,不得包含虚假、未经核实的宣传内容,不得包含未经授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宣传内容,不得包含任何违反校规校纪、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内容。所有的宣传材料均需要经过指导老师审核,指导老师对所负责队伍的实践宣传内容进行监督管理,特别对涉及政治、民族、宗教、保密等方面的内容从严把关。

第十一条 实践队拟接受校外媒体采访时,应将采访单位、被采者、采访提纲等相关情况上报学部,单位上报校团委审批,校团委向党委宣传部报审确认后实践队方可接受采访。任何队伍未经批准,不得以学校或其下属单位的名义接受校外媒体采访。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暑期社会实践队伍接受校外媒体采访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