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公出访审批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3-10-17   |  浏览次数:

1、校内审批

(1)获得境外单位签发的官方邀请函后,至少提前2个月开始申请。

2)根据国际处网站学生因公出访校内审批手续的要求,准备所需材料并填写出境申请,详见:

https://oiec.bnu.edu.cn/xsfw/xsygcf/xscjsx/xnsp/index.htm

学生因公出境系统填报指南详见:

https://oiec.bnu.edu.cn/docs/2023-02/368c86ee0f9d4e37b8dbffa270f49e75.pdf

注意:离境日期为任务开始前一天,返程日期为任务结束次日,依据飞行时间及时差,需在返程当日或次日抵境。任务开始时间依据邀请函及官方提供的日程为准。离境及抵境日期均以北京时间为准,请在提交申请前,确认离境、抵境日期。

(3)研究生还需同时填写“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具体申请及审批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https://jwb.bnu.edu.cn/pygc/gjjl/cjgl/d130ae0a1bf1483ebda3807cb8879fcf.htm

注意:系统中需上传填写好并完成所有意见签署的《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及《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家属同意函》。上述材料电子版在申请时上传,纸质版交学部留存。材料电子版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研究生学籍-出国出境申请-常用资源处下载。

(4)国家公派留学学生仅需填写“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无需填写“学生因公出境系统”。

2、证照办理

学生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的相关要求自行办理因私普通护照。

详见:https://s.nia.gov.cn/mps/bszy/gmcrg/slpthz/201903/t20190313_1011.html

港澳通行证办理:按国家移民管理局的相关要求自行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详见:https://s.nia.gov.cn/mps/bszy/wlgaot/sqgowl/201903/t20190313_1002.html

3、签证办理

具体申办签证程序及所需材料请查阅各国驻华使馆网站,请按驻华使馆网站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若签证资料中有单位证明/费用证明要求的,请按照模板修改好发送至ygcfsp@bnu.edu.cn邮箱。国际处仅为因公出境申请已获批的学生提供此证明。如仅需在学证明,请联系学籍管理部门。

4、注意事项

(1)办理因公出访审批时,请详细阅读“常见问题”:

https://oiec.bnu.edu.cn/xsfw/xsygcf/xscjsx/xscjsxcjwt/index.htm

(2)根据学校《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师校发〔2019〕53号)要求,出国(境)人员应严格按照批件(审批表)批准内容执行出国(境)任务,应严格按批件(审批表)批准时间出入境。若出访前已知批件(审批表)上的时间、在外停留天数、费用来源等要素发生变化,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3)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部外事秘书刘玉娇(010-58805825lyj@b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