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2021年度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1   |  浏览次数:

根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京科基金字〔2021〕23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说明

北京杰青项目是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服务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导向,以培养造就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为目标,鼓励北京地区的青年学者,通过实质性国际合作,围绕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前沿研究。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强度100万/项。其中,“三城一区”管委会和中关村“一区十六园”管委会推荐的联合资助项目由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出资50万/项,企业匹配资金50万/项。

二、申请书撰写及要求

(一)申请书撰写

申请人应在了解《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京科发〔2021〕12号)(附件1)基础上,根据《2021年度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附件2)及申报系统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申报系统网址如下: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

首次使用申报系统的教师请将“姓名、身份证号、工作证号、单位名称”发至wudi@bnu.edu.cn,以往开通的账户仍可使用(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忘记密码请联系科研院。外单位调入我校人员(应在人才人事处完成入职手续)请联系原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请其在北京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的“信息维护—账号分配”功能模块中将账户转入北京师范大学并及时告知科研院。

申请人请务必于7月7日16:00前在系统中提交申请书,北京市基金办将在上述时间节点关闭申报系统,在此之后将无法提交申请书,失去申报机会。根据往年经验,临近时间节点网络容易拥堵,建议申请人于7月5日前提交

(二)注意事项

1、学校系统只能进行校内人员限项查重,不具备与校外单位联网查重的功能,申请人应充分了解校外合作者主持、参与及申报有关项目的情况,以免超项。参与项目的研究生也应符合申请指南中的“申请人管理规定”

2、申请书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的职称、学位、工作单位、研究工作基础、教育及研究经历等内容应真实准确。

3、经费预算参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3)编制。

4、凡在研究过程中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履行相关程序的,需提供相关材料(例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须提供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书面材料),并以PDF文件上传材料原件电子版,原件随纸质版申请书报送。

(三)科研院审核

审核时间:6月24日至7月11日

审核过程中,科研院可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继续修改,在此期间申请者可查看审核状态。

三、纸质申请书报送

申请人请于7月13日之后下载正式版申请书(有申报编号、条形码、版本号及水印),打印一式一份,须A4纸双面打印,相关附件材料原件与申请书装订在一起,请勿胶装。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应在申请书上签字,如有合作单位应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应与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申请人请于7月16日前将申请书报送科研院(京师大厦1103室)。学校负责人签章及公章由科研院统一加盖。

科研院联系人:吴  电话:58807923  邮箱:wudi@bnu.edu.cn(暑假期间请邮件联系)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58858680、58858685、58858689。

附件:

1、《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京科发〔2021〕12号)

2、《2021年度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3、《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院

2021年5月31日

附件1:《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京科发〔2021〕12号.docx

附件2:2021年度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docx

附件3: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