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申报2021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8   |  浏览次数:

校内相关单位:

为落实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的导向和协调作用,调动北京优势科技力量,开展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区域战略定位密切相关的基础研究工作,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海淀区人民政府联合北京佰才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信必成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纳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数字工软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同设立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海淀联合基金)。海淀联合基金紧密围绕海淀具有优势的领域,支持科研团队跨学科、跨部门开展前沿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力争取得一批具有转化前景的重要基础研究成果,以强化海淀原始创新策源地、自主创新主阵地的功能。

海淀联合基金作为市基金的组成部分,项目的申请、评审和管理,按照市基金相关管理办法和海淀联合基金合作协议执行。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1年度海淀联合基金包括:重点研究专题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项)和前沿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项),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二、申请人撰写

申请人登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根据《2021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项目申请须知》(附件1)和《2021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项目指南》(附件2),按照系统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北京市基金办将于72916:00关闭申报系统,在此之后将无法提交申请书。为避免失去申报机会,建议申请人于727日前提交,提交后可联系科研院返回继续修改。

首次使用系统的教师请将“姓名、身份证号、工作证号、单位名称”发至wudi@bnu.edu.cn开通账户。以往开通的账户仍可使用(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忘记密码请联系科研院。外单位调入我校人员(应在人才人事处完成入职手续)请联系原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请其在北京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的“信息维护—账号分配”功能模块中将账户转入北京师范大学并及时告知科研院。

注意事项: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管理小组成员(附件3)不能申请和参与申请海淀联合基金项目。

三、科研院审核

7月20日至81日,在此期间会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

四、纸质申请书报送

申请人请于839:00之后下载正式版申请书(有申报编号、条形码、版本号及水印),打印一式一份,相关附件材料原件与申请书装订在一起,左侧装订,请勿胶装,其中重点研究专题项目需按照项目、课题顺序装订成册。

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应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电子签名和签名章不可以),如有合作单位,应在相应位置加盖独立法人单位公章(应与申请书中合作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学校负责人签章及学校公章由科研院统一加盖。

截止时间:85 地址:科研院(京师大厦1103室)

联系人:吴 笛 电话:58807923 邮箱:wudi@bnu.edu.cn(假期请邮件联系)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5885868058858689(工作日9:00-17:30

科研院

2021年6月28日

附件1:2021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项目申请须知.doc

附件2:2021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项目指南.docx

附件3: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管理小组成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