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30   |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学校已启动2021年本科生国家级奖助项目评选工作,根据时间安排,现开展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各班积极、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和国家政策重点保障学生)

7. 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包括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学生

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员覆盖,如学生本人主动放弃需说明情况

二、资助金额

一等国家助学金:4400元/人/年

二等国家助学金:3300元/人/年

三等国家助学金:2200元/人/年

三、材料要求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以班级为单位上交。

2021级新生:9月30日(周四)15:00前送至励耘学院219办公室

其余同学:于10月15日(周五)15:00前送至励耘学院219办公室;

电子版

纸质材料报送的同时以班级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dlxg@bnu.edu.cn

、上报公示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部提出申请,递交《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等材料。学部评审、确定拟获助学生名单后,将汇总材料报送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情况统筹确定资助等级。

资助管理中心将获助情况反馈至学部学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重点提醒

1.励耘学院和强基计划学生国家助学金由学生本学年学籍所属院系评选。

2.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年以10个月(2月与8月除外)计。


联系人:赵老师 58800023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2021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细则


地理科学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2021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