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现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评选工作,同时结合以往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了《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暂行实施细则》(附件1),请各班参照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初审和报送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2020级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
二、评选等级和金额
一等奖励性助学金: 1000元/人,平均分在前20%(含20%);
二等奖励性助学金: 800元/人,平均分在20%之后至40%之前(含40%);
三等奖励性助学金: 600元/人,平均分在40%之后至60%之前(含60%);
四等奖励性助学金: 400元/人,平均分在60%之后至80%之前(含80%)。
三、评选办法
各单位将学生2021年春季学期所有考试成绩(非百分制考查科目、辅修科目及双学位科目除外)取平均值由高至低进行排名。如出现不及格科目,则直接扣减该名额,不可从下一等级排名中递补(评选细则详见附件1)。
四、材料要求
学部根据学生2021年春季学期考试成绩和评选要求统一填写《2021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汇总表》,今日下发各班进行公示、纠错,如有错误需要修改,请标黄并附加说明。
请各班于11月11日下午14点前将公示和纠错情况反馈到邮箱dlxg@bnu.edu.cn,未发邮件视为无异议,逾期不候。
班级公示结束后,初评名单将在学部层面公示5个工作日,之后上报党委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赵逸飞 赵育 58800023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暂行实施细则
地理科学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