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2018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ygb.bnu.edu.cn/swgl/pjpy/198454.htm),启动学部2017-2018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国家教育拨款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2016、2017和2018级研究生,其余各类奖项申请对象为我校2016、2017级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项(针对2016、2017级) 设“优秀班集体”荣誉称号,根据各部院(系)研究生人数和班级设置情况分配名额,奖金金额为0.1万/个·年。
(二)个人奖项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针对2016、2017、2018级) 硕士和博士的奖金金额分别为2万/人·年和3万/人·年。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针对2016、2017级) 共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博士的奖金金额分别为1.8万/人·年、1.5万/人·年和0.8万/人·年,硕士的奖金金额分别为1.2万/人·年、1万/人·年和0.6万/人·年。
3、专项奖学金(针对2016、2017级)
(1)优秀研究生干部 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奖金金额均为0.2万/人·年。
(2)社会实践奖 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奖金金额均为0.1万/人·年。
(3)文体竞赛奖(符合条件的认定相关奖项) 根据竞赛级别共设一等(世界级)、二等(国家级)和三等(省市级)三个等级,奖金金额分别为0.3万/人·年、0.2万/人·年和0.1万/人·年。
(4)精神文明奖 有特殊事迹的申请者,根据贡献和具体事迹分为一等、二等两个等级,奖金金额分别为0.2万/人·年和0.1万/人·年。
4、社会赞助类奖学金(针对2016、2017级)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通知已下发),校友金声奖学金
三、参评范围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国家教育拨款年限内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本科直博生计入博士生人数,评选时若未进行博士资格考核的,以硕士生身份参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研究生中无固定收入的可参评。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
(一)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二)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三)必修课程有不及格科目者;
(四)在科研工作或在实验中造成严重事故或重大损失者;
(五)其它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四、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努力学习,积极开展科研工作。
(二)分类条件 各类奖项除具备获奖基本条件外,申请者需同时具备以下具体条件方可参评:
1. 国家奖学金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办法》
2. 学业奖学金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办法》
3.专项奖学金
(1)优秀研究生干部详见《北京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 (2)社会实践奖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奖学金评选办法》 (3)文体竞赛奖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文体竞赛奖学金评选办法》 (4)精神文明奖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精神文明奖学金评选办法》 4.社会赞助类奖学金(1)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通知已下发)(2)校友金声奖学金
五、工作要求
研究奖学金评选工作主要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按照人数比例将名额分配至各班,详见《地理科学学部各班级2018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名额分配表》(附件1)。班级应成立评选工作委员会,班主任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评奖委员会应由学生干部、各专业学生代表组成,根据学校和学部的评选办法,组织评选工作,同时兼任学部奖学金材料审查小组成员,有责任及时向学部和同学反馈意见建议和其他相关信息。各班将工作告知每一位具有参评资格的研究生,鼓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申请;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
(一)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要求
1、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参照《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办法》,各班对申报人进行打分和排序,加分项目分为学术类和实践类,其中学术类奖励包括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及软著、学习成绩(仅限二年级),实践类获包括学术竞赛\文体实践类奖励、学生干部、学术交流与实践活动等三类,实践类分值上限为4分。未能界定的项目可以由班级评选工作委员会核定,也可提请地理学部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核定。
2、各班推荐成果突出的同学参评国家奖学金,学部进行材料审核和排名,按照比例参加学部的公开答辩,评审结束后进行公示。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不可兼得,学业奖学金由班级组织开展。
(二)专项奖学金、社会资助类奖学金、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要求
1、专项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奖、文体竞赛奖和精神文明奖,将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实践奖的名额分配至班级、党支部等学生组织,班级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由各学生组织开展评选。每个班级有1个学校级别和1个学部级别的名额,由班级组织评选。竞赛奖学金、精神文明奖不设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申报,院系审核通过后予以推荐,由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2、社会资助类奖学金包括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和校友金声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已经下发通知,并推荐到学校参评。校友金声奖学金可由班级推荐或自行申报到学部。
3、优秀班集体评选,由班级自愿申报,然后参加学部的公开答辩。
六、日程安排
七、材料要求
(一) 国家奖学金
1. 各班候选人在奖学金系统中统一申报国家奖学金,下载打印(正反面),暂不需导师班主任签字;
2. 系统中上传成绩单(主楼自助打印)、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学术专著须提供首页和版权页;学术论文须提供期刊封面、论文首页及版权页)(扫描件)。候选人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个人自述表》,写一份入学以来学术、实践经历的体会或感受,字数2000字左右,附个人生活照;
3. 在10月19日16:00点前,请以班级为单位,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个人自述和照片、《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dlxg@bnu.edu.cn,纸质版交至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学业奖学金 各班在评定中需收齐纸质版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学术专著须提供首页和版权页;学术论文须提供期刊封面、论文首页及版权页),各班审核通过即可,纸质证明不需提交到学部,系统中亦不需上传。 各班级开展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在10月25日前16: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表》、《研究生奖学金院系汇总表》、《研究生奖学金班级情况一览表》等电子版材料发送到dlxg@bnu.edu.cn,纸质版交至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类、校友金声奖学金 在参与学校、党支部和班级的社会实践中,认真努力,勤恳踏实,表现突出并取得优异成绩(如调查报告被有关部门或科研项目采用,或帮助学校、企业解决技术难题等),得到广泛好评者,在该岗位上担任1年(含)以上的工作,均可申请。 在10月19日16:00前,填写奖学金申请系统,打印纸质版表格。以集体为单位将《申请表》、《研究生奖学金院系汇总表》等电子版材料发送到dlxg@bnu.edu.cn,纸质版交至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四)优秀班集体 提交材料包括
1.北京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班集体申请表;
2.评奖学年期间班级工作总结;
3.班级学生名单;
4.5-10张班级活动照片,照片要求清晰完整;
5.评比内容有关证明材料。 在10月19日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dlxg@bnu.edu.cn,纸质版交至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五)文体竞赛奖和精神文明奖 需满足学校规定的相应条件,并将符合要求获奖证书等奖项支撑材料(扫描件)的上传到系统,同时提交《申请表》、《研究生奖学金院系汇总表》等电子版材料发送到dlxg@bnu.edu.cn,纸质版交至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学生工作办公室 励耘学苑219办公室
宋老师 58800023 E-mail:songqingwei@bnu.edu.cn
石老师 58807658 (10月20日之后)
E-mail:shiyc@bnu.edu.cn
地理科学学部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