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8级本科生:
现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见附件1)开展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评选工作,请各班根据管理办法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评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2018级全日制在籍注册本科生(含双培生)。
二、评选等级和金额
一等奖励性助学金:1000元/人,平均分在前20%(含20%);
二等奖励性助学金:800元/人, 平均分在20%之后至40%之前(含40%);
三等奖励性助学金:600元/人, 平均分在40%之后至60%之前(含60%);
四等奖励性助学金:400元/人, 平均分在60%之后至80%之前(含80%)。
三、评选办法
请各班将学生2018年秋季学期所有考试成绩取平均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其中考试形式为考察的非百分制科目、辅修科目及双学位科目除外。如出现不及格科目,则直接扣减该名额,不可从下一等级排名中递补。
四、公示及上报材料
初评名单须在班级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请各班于4月11日上午10点前将《2018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确认表》(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dlxg@bnu.edu.cn,学部复审并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报送学校资助管理中心。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五、审核发放
奖励性助学金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报送财经处统一发放至学生银行账户。
联系人:侯明豆
联系电话:58805763
地理科学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