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2019年地理科学学部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30   |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学部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国家教育拨款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201720182019级研究生,其余各类奖项申请对象为我校20172018级研究生(含2015级和2016级直博生)。

二、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项

设“优秀班集体”荣誉称号,根据各部院(系)研究生人数和班级设置情况分配名额,奖金金额为0.1万/个·年。

(二)个人奖项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19级新生可以参评)

硕士和博士的奖金金额分别为2万/人·年和3万/人·年。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共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博士的奖金金额分别为1.8万/人·年、1.5万/人·年和0.8万/人·年,硕士的奖金金额分别为1.2万/人·年、1万/人·年和0.6万/人·年。

3、专项奖学金

1)优秀研究生干部

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奖金金额均为0.2万/人·年。

2)社会实践奖

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奖金金额均为0.1万/人·年。

3)文体竞赛奖(符合条件的认定相关奖项)

根据竞赛级别共设一等(世界级)、二等(国家级)和三等(省市级)三个等级,奖金金额分别为0.3万/人·年、0.2万/人·年和0.1万/人·年。

4)精神文明奖

有特殊事迹的申请者,根据贡献和具体事迹分为一等、二等两个等级,奖金金额分别为0.2万/人·年和0.1万/人·年。

4、社会赞助类奖学金

校友金声奖学金

以上奖项参评标准详见学校相关规定https://dwxgb.bnu.edu.cn/gzzd/yjsxsjz/index.htm。学业类奖学金计分标准参照《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办法》(附件1)。

三、参评范围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国家教育拨款年限内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科直博生计入博士生人数,评选时若未进行博士资格考核的,以硕士生身份参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研究生中无固定收入的可参评。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

(一)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二)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三)必修课程有不及格科目者;

(四)在科研工作或在实验中造成严重事故或重大损失者;

(五)其它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四、工作要求

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主要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按照人数比例将名额分配至各班,详见《地理科学学部各班级2019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名额分配表》(附件2)。班级应成立评选工作委员会,班主任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评奖委员会应由学生干部、各专业学生代表组成,根据学校和学部的评选办法,组织评选工作,同时兼任学部奖学金材料审查小组成员,有责任及时向学部和同学反馈意见建议和其他相关信息。各班将工作告知每一位具有参评资格的研究生,鼓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申请;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

(一)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要求

1、国家奖学金考察学业科研成果为主,适当考虑综合表现。学业奖学金参照《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办法》,各班对申报人进行打分和排序,加分项目分为学术类和实践类,其中学术类奖励包括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及软著、学习成绩(仅限二年级),实践类获包括学术竞赛\文体实践类奖励、学生干部、学术交流与实践活动等三类,实践类分值上限为4。未能界定的项目可以由班级评选工作委员会核定,也可提请地理学部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核定。

2、各班推荐成果突出的同学参评国家奖学金,学部进行材料审核,并组织公开答辩,评审结束后进行公示。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不可兼得,学业奖学金由班级组织评选。

(二)专项奖学金、社会资助类奖学金、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要求

1、专项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奖、文体竞赛奖和精神文明奖,将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实践奖的名额分配至班级、党支部等学生组织,班级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由各学生组织开展评选。竞赛奖学金、精神文明奖不设名额限制,符合学校条件要求的学生自行申报,院系审核通过后予以推荐,由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2、社会资助类奖学金包括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和校友金声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已经下发通知,并推荐到学校参评。校友金声奖学金可由班级推荐,学部统一评审确定。

3、优秀班集体评选,由班级自愿申报,然后参加学部的公开答辩。


 五、时间安排

时间

奖项/进度

工作内容

109日前

国奖申报

学生个人提交国奖申报材料,班级汇总后统一提交,拟定于1018日组织国奖答辩评审会

1018日前

班级组织评奖

各班开展奖学金评审工作,收齐材料后进行审核,对班级同学进行排名公示。

101816:00

各班或个人提交奖励申请材料

1.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奖、校友金声奖学金:以集体等为单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优秀班集体: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拟定于1021日进行答辩评审会。

3.文体竞赛奖和精神文明奖:符合条件的同学提交申请材料。

1021-25

获奖公示

获奖公示

102516:00

网上提交材料

1. 国奖网上申报并提交材料;

2. 优秀班集体奖励网上申请并提交材料;

3. 学业奖学金材料提交: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材料。

六、材料要求

(一) 国家奖学金

1. 各班候选人在奖学金系统中统一申报国家奖学金,下载打印《申请表》(正反面),学部申报评审环节暂不需导师、班主任签字;

2. 系统中上传成绩单(主楼自助打印)、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学术专著须提供首页和版权页;学术论文须提供期刊封面、论文首页及版权页)(扫描件)。候选人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个人自述表》,写一份入学以来学术、实践经历的体会或感受,字数2000字左右,附个人生活照;

3. 108日、9日前,请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个人自述和照片、《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dlxg@bnu.edu.cn,纸质版交至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学业奖学金

各班级开展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在101816: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学生在系统中打印的《申请表》、《研究生奖学金院系汇总表》、《研究生奖学金班级情况一览表》等电子版材料发送到dlxg@bnu.edu.cn,纸质版交至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类、校友金声奖学金

101816:00前,填写奖学金申请系统,打印纸质版《申请表》。通过所在组织(班级、党支部等)统一提交学生在系统中打印的《申请表》、《研究生奖学金院系汇总表》等,电子版材料发送到dlxg@bnu.edu.cn,纸质版交至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四)优秀班集体

提交材料包括1.北京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班集体申请表;2.评奖学年期间班级工作总结;3.班级学生名单;4.5-10张班级活动照片,照片要求清晰完整;5.评比内容有关证明材料。

101816: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dlxg@bnu.edu.cn,纸质版交至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五)文体竞赛奖和精神文明奖

需满足学校规定的相应条件,并将符合要求获奖证书等奖项支撑材料(扫描件)的上传到系统,同时提交在系统中打印的《申请表》、《研究生奖学金院系汇总表》等电子版材料发送到dlxg@bnu.edu.cn,纸质版交至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请务必核对个人是否满足学校相关规定条件,确实满足通过学部、学校两级审批方能确定是否获奖。



地理科学学部

2019929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办法

附件2:地理科学学部各班级2019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3:【学校】关于2019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4:2019年各类奖学金申报表

附件5:研究生奖学金网上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