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申报科技部“新一代人工智能”、“ 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等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30   |  浏览次数: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关于“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蓝色粮仓科技创新、“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大项目申报指南(具体内容详见如下指南链接)。我校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00327/3275.html (可拷贝至浏览器以访问链接)

(二)《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00327/3273.html(可拷贝至浏览器以访问链接)

(三)《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 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00325/3266.html (可拷贝至浏览器以访问链接)

(四)《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00323/3246.html (可拷贝至浏览器以访问链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要求

    1.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01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3.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01231日之前的在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4. 其他申报资格要求和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二)截止日期

      项目预申报书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052016:00。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20510日之前,将拟申报的专项名称、指南方向及项目负责人信息报送至邮箱yff@bnu.edu.cn同时抄送至sunxiaoqin@bnu.edu.cn

(三)预申报书填报

      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科研院联系人:杨帆凡; 电话:18813175586 邮箱:yff@bnu.edu.cn

     学部联系人:孙晓芹  邮箱:sunxiaoqin@bnu.edu.cn

     科研院通知链接:

https://one.bnu.edu.cn/dcp/forward.action?path=/portal/portal&p=pimShow&id=96f7aa97ad494cac9198f605f8824a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