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2021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青年项目申请

发布日期:2020-05-26   |  浏览次数:

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青年项目申请的通知》(京科基金字〔2020〕18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1年度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21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附件1)、《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南》(附件2),正确选择项目类型、指南方向,申请项目。

二、申请步骤及要求

(一)申请人撰写

申请人登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按要求与提示在线撰写申请书,请务必于6月29日16:00前在系统中提交。北京市基金办将在上述时间节点关闭申报系统,在此之后将无法提交申请书,失去申报机会。根据往年经验,临近时间节点网络容易拥堵,建议申请人于6月27日前提交

首次使用申报系统的教师请将“姓名、身份证号、工作证号、单位名称”发至wudi@bnu.edu.cn开通账户,以往开通的账户仍可使用(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忘记密码请联系科研院。外单位调入我校人员(应在人才人事处完成入职手续)请联系原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请其在北京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的“信息维护—账号分配”功能模块中将账户转入北京师范大学并及时告知科研院。

   (二)注意事项

1、学校系统只能进行校内人员限项查重,不具备与校外单位联网查重的功能,申请人应充分了解校外合作者主持、参与及申报有关项目的情况,以免超项。此外,因受到疫情影响,请申请人合理安排合作单位等相关事宜。

2、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时,请携两种《承诺书》一式一份(附件3、4)及《使用校印审批表》(附件5)一式两份至科研院(京师大厦1103室),待完成学校签章后将附件4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PDF格式),原件随纸质版申请书报送。

3、经费预算参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6)编制。

4、凡在研究过程中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履行相关程序的,需提供相关材料(例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由于研究对象的特殊性,请申请人严格遵守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有关规定,申请时须提供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书面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PDF格式),原件随纸质版申请书报送。

(三)科研院审核

审核时间:6月1日至7月7日

审核过程中,科研院可通过申报系统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继续修改,在此期间申请者可查看审核状态。

   (四)纸质申请书报送

申请人请于7月9日之后下载正式版申请书(有申报编号、条形码、版本号及水印),打印一式一份,须A4纸双面打印,相关附件材料原件与申请书装订在一起,请勿胶装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在纸质版申请书上签字后于2020年7月16日之前学部科研秘书部院系应对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职称、学位、签字、合作单位公章(应与合作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等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书真实性、完整性。部院系审核通过后将申请书统一报送科研院。学校负责人签章及公章由科研院统一加盖。


科研院联系人:吴     电话:58807923    邮箱wudi@bnu.edu.cn

学部联系人:孙晓芹  电话:58804325      邮箱:sunxiaoqin@bnu.edu.cn

附件1:《2021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docx

附件2:《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南》.docx

附件3:博士后申请基金项目承诺书(完成签章后一式一份报送科研院).doc

附件4:博士后申请基金项目承诺书(原件需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PDF格式,纸质版请与申请书装订在一起).doc

附件5:使用校印审批表.doc

附件6: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