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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必读信息
一、 办理转出的详细操作流程
二、 办理出国暂留的流程
三、 特殊情况说明
根据2025年上级政策文件要求,全体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都需要在离校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落实“应转尽转”。转出时需要填写两个系统(北京市党员E先锋系统和校内组织工作管理系统,后者简称“组工系统”),并按照转出类别开具纸质介绍信;如未能及时填报系统信息并完成审核,将影响离校系统的通过,一般在6月18日之前完成两个系统的填报。
出国(境)留学、攻读博士后的毕业生建议提前推进联系转出。若转出实在存在困难,符合暂留申请条件(参见二),需申请暂留者,务必于6月16日之前在系统中提交相关材料,并提醒支部审批。若逾期提交,可能错过上级集中研判、审批,耽误离校进度,后果需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1.必读信息一:不同类型毕业生转接去向参考
毕业生类型 |
转接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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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落实去向 |
已落实校外工作(含国内博后)或学习单位 |
两个系统必须转出 |
请见1) |
留校工作或继续学习 |
组工系统必须转出 党员e先锋发起内部调动 |
详见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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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与出境学习 |
原则上须转回原籍(两个系统办理转出) |
请见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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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去向 |
含升学、求职未确定的情况 |
两个系统必须转出 |
请见4) |
1)已落实工作单位/已确定升学去向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组织关系必须转出
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具体转入单位抬头、转入单位信息,请咨询所在单位/学校的党组织以明确准确信息;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的乡镇、街道、园区、楼宇、商圈等党组织。确有困难的,可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如果是预备党员,需注意转入单位抬头:必须是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
2)留校工作或继续学习,需分阶段操作两个系统
组织工作管理系统需用现阶段学号转出,暑假结束开学后,本人凭工作证号或新的学生证号登陆相关系统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工作保研的学生事务助理只需用教工账号填写转入信息;待学生事务助理工作期满正式入学时,将教工账号填写转出,学生账号填写转入。党员e先锋待9月份入学后登陆系统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3)出国留学与出境学习
出国(境)留学、出国(境)攻读博士后的情况,原则上应转回原籍;经沟通实在存在困难者,可以尝试提出书面暂留申请(同步提供转出受阻的过程说明及证明记录),上传至暂留申请系统,实际结果需结合上述材料经上级研判确定。
4)未落实去向(含升学、求职未确定的情况),组织关系必须转出
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党组织。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必读信息二:转出办理方式概览
请跟转接目标单位确认对方认可的转接方式,是须通过纸质介绍信还是线上系统转接。
转出类别 |
一般单位类型 |
转接方式 |
有全国/北京市线上系统,需使用线上系统转接 |
北京市内单位、北京市委管辖高校、教育部直属北京高校等京内有党员e先锋系统的单位、京外使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转接的单位 *当前全国各省份均已接通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如接收方线上无接收权限或有困难,可联系其上一级党组织 |
线上转接,无需开具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具体流程分2步: 从党员e先锋直接发起类型为“线上”的转出,督促对方单位及时在线上办理接收。 组工系统同步发起类型为“京内”的转出。 |
未接入全国/北京市系统或不使用系统,需使用纸质介绍信转接 |
北京市外无系统单位,及在京部分国家机关部委、国家科研院所、军队系统、国资委下属企业、银行系统、铁路系统、民航系统等 例如:教育部机关党委,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自然资源部直属机关党委,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中国地图出版集团,国家气象中心;中共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党委,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中国水科院党委,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共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等,具体与单位确定 |
与目标党组织联系,明确转接方式。可能的情况: A.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 B.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转接和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都需要。 具体流程如下: 从组工系统发起类型为“京外”的转出申请,根据后续通知到学部221办公室领取纸质介绍信。 在党员e先锋系统发起类型为“线下”(情况A)或“线上”(情况B)的转出。 领取到接收单位盖章的纸质介绍信回执后,需尽快将回执照片(最迟9月10日前)发送dlkxxbxgb@163.com,或将纸质回执寄回/送回学部,否则转接并未完成。 同时,如为情况B,需督促对方单位及时在全国线上系统办理接收,否则转接并未完成。 |
系统操作方式、纸质介绍信领取详见一、办理转出的详细操作流程。
3.必读信息三:转接有效期提醒
党组织关系转接具有严格的时间期限!!!
组织关系转出后,必须由本人在有效期内到接收单位转接组织关系(线上系统转接京内有效期30天,京外有效期90天;线下转接纸质版介绍信京内有效期30天,京外有效期90天)。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转接逾期的,线上请联系原所在支部管理员重新转出;若需重新开具纸质版介绍信,自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可凭原介绍信(一式三联齐)到学部院系级党委申请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将不予办理。
账户:账号密码与信息门户密码一致(http://zzbgz.bnu.edu.cn/)
(1) 操作:填写左侧的“党员基本信息—组织关系转出”信息并提交
填写说明:
① 类型:需纸质介绍信选“京外”(务必留意),不需要则选“京内”,如不确定,也可以选“京外”,否则无法打印纸质介绍信。
② 转出单位: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委员会
③ 转出单位地址及邮编: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100875
④ 转出单位联系电话:010-58800017;传真:58800581
⑤ 介绍信有效期:京内30天、京外90天
⑥ 办理时间:以填报日期为准
⑦ 党费缴纳时间: 2025年6月(填报实际线上缴纳党费的年月);如为暂留党员的转出,应先补缴党费(具体流程参考三-1),再操作转出。
(2)请注意与转入单位核实准确的转入单位抬头、转入单位信息,若信息有细微错漏,也会影响党组织关系的转接。
(3)系统提交申请后一般3个工作日内完成学部审核,如有填报问题,学部党委将进行系统“退回”操作,请及时关注系统中的审核状态变化;学部审核通过后需等待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
(4)学校审核通过后,毕业生电子离校系统中的党组织关系转接部分将变化为绿色。
【常见特殊情况:留校工作或本校升学】
留校工作或本校升学的毕业生同学也需要用现阶段账号填报校内组织工作管理与服务平台,在“组织关系转出”填报转出(并非“校内组织关系转接”),转入单位为即将工作或学习的学部院系级党委。如留在地理学部,具体信息为:
转出信息:参考一-1中的说明
转入单位抬头: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党委
转入单位名称: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
联系人:王元慧老师 010-58800017
暑假结束开学后,本人凭工作证号或新的学生证号登陆相关系统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工作保研的学生事务助理只需用教工账号填写转入信息;待学生事务助理工作期满正式入学时,将教工账号填写转出,学生账号填写转入。
“党员E先锋”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已完成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了全国范围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线上办理。
(1)在党员E先锋中申请转出
若转出单位在京内且已接入党员e先锋系统,党员可自行在手机端党员E先锋中申请,需先联系接收单位党组织,确定接收基层党委的准确名称及组织编码,转出类型为“市内转接/内部调动”。
若转出京外单位或京内未接入党员e先锋系统的单位,需由毕业生所在学生支部管理员(支部书记或纪检委员)根据毕业生党员本人所提供的接收基层党委信息统一在党员E先锋PC端转出。转出时需与对方单位确定转接方式:
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线上转接的,需先联系接收单位党组织,确定接收基层党委的准确名称及组织编码,请支部管理员操作,转出类型为“转出市外【全国线上转接】”
不使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党员e先锋系统进行线上转接的,需先联系接收单位党组织,确定接收基层党委的准确名称,请支部管理员操作,转出类型为“转出市外【线下转接(县处级以上领导)】”
(2)毕业生本人或各支部完成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后,提交学部党委审核。各支部管理员需及时查看组织关系转接进程,如有问题,及时向与学生本人确认,由学生本人向转出单位或转入单位咨询后修订内容,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顺利转接。
(3)北京市党建平台的党组织关系转接有效期京内一般为30天,京外90天。发起线上转接的,如对方单位超过期限未在线上接收党组织关系,该转接将失效,系统将自动终结转接请求,需重新发起。请毕业生提醒接收单位及时在系统中接收党组织关系。发起线下转接的,需由同学本人及时将接收单位盖章后的纸质介绍信第三联(即介绍信回执)纸质寄给学部或发回学部公邮(详见4.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学部在有效期内录入系统,方能完成转接。
【常见特殊情况:留校工作或本校升学】
留校工作或继续学习的毕业生党员,9月份入学后登陆党员e先锋系统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如是在本学部就读或工作的,在党员E先锋中发起内部调动,支部确认接收,并在基础数据库中修改其个人岗位信息(如由本科生毕业年级学生改为研究生一年级学生)。
如是转往其它学院的,需要向对方单位咨询党支部编码,发起组织关系转出,并修改个人岗位信息。
转入地理科学学部:具体归属支部的查询,请参考【通知】地理科学学部2025级新生户档党团组织关系转接说明https://geo.bnu.edu.cn/tzgg/7827d132fc004239a1d1d7f4d19ca563.html
4.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并返回盖章后的回执
仅通过线上转接的毕业生党员无需领取纸质版介绍信。
需通过纸质版介绍信转接的毕业生党员,将于离校前统一领取纸质版介绍信,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党支部的通知;将介绍信的首联(存根)留在学部,第二联和第三联交给转入单位,第二联留在转入单位,第三联盖章后务必将纸质版交回党团学工办公室励耘学苑221办公室,或者将盖章后第三联的电子版以“姓名+介绍信回执”主题于2025年9月10日前发送至dlkxxbxgb@163.com,由学部统一留存。在党员e先锋系统中发起线下转接的,学院党委在“党员E先锋”平台“组织关系转接”系统中录入毕业生党员的介绍信回执(第三联)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才完成。
出国(境)留学、攻读博士后的情况,原则上应转回原籍;经沟通实在存在困难者,可以尝试提出书面暂留申请(申请书中附转出受阻的过程说明及证明记录,务必认真填写),在系统中提交,实际申请结果需结合说明材料经上级研判确定。建议毕业生提前推进联系转出。符合暂留申请条件,需申请暂留者,务必于6月16日之前在系统中提交相关材料,并提醒支部审批。若逾期提交,可能错过上级集中研判、审批,耽误离校进度,后果需由毕业生本人承担。办理流程:
(1)填写学校的组工系统信息并提交
操作:左侧的“党员基本信息—出国(境)申请组织关系暂留”信息
填写说明:
① 人员类型:毕业生党员/如果是在读期间联合培养出国,则选择:在校生党员
② 手机、家庭电话、微信、电子邮箱、QQ号:如实填写能够联系到的通讯方式,如果在毕业后换了新的手机号码,可以填写在“家庭电话”一栏
③ 申请保留组织关系起始时间:按实际时间填写
④ 申请保留组织关系截止时间:按预计毕业回国的时间填报,最晚不超过5年。
⑤ 党费交纳截至时间:按实际时间填写,一般为毕业当月,如:2025年6月
⑥ 接收函/邀请函:请上传去往学校发来的正式接收函,最好有签字或盖章等证明信息;国家公派留学出国的情况可以提供留学基金委的发函
⑦ 国内/外通讯地址:请填报能够联系到的地址,国内地址可以是家庭所在地址或本人居住地址,国外地址一般是学校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址
⑧ 留学学校或工作单位:如为国外大学,请填报中英两版名称
⑨ 出国起始时间/截至时间:为预计出国和归国的时间,与申请党组织关系保留时间可能有区别
⑩ 国内第一联系人/第二联系人:请填写能够与你保持联系的家人、配偶、导师、朋友的姓名与联系方式等信息
(2)所在支部审核(可联系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学部党委审核—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完成暂留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中查看审批进度;
(3)如有审核填报的问题,上级党组织会在系统中进行退回处理,申请人需要及时进行修订
*说明:将党组织关系暂留在原所在支部即可,不需要转入其他支部。
暂留后组织生活要求
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要与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按时缴纳党费,践行“四讲四有”党员标准。党员可以通过线上方式参与支部组织生活,分享留学期间的经历与体会。党员在出国(境)期间每半年至少与党组织联系1次,汇报近期政治表现、现实表现,按要求提交思想汇报。汇报联系记录将作为归国后恢复党组织生活的主要依据,请务必重视!
回国后恢复党组织生活要求:待回国后应及时恢复党组织生活并进行转出,关于恢复党组织生活的流程,参见三-2内容。
注意事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原则上予以停止党籍。
针对情况: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之前,未能完全缴纳党费;或采取了线上缴纳党费中的“现金缴纳”方式,未能按时线上提交的,需要在转出党组织关系时补全党费。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因此,原则上补交党费不应超过6个月。
计算原则:如果因工作未落实、出国学习等办理党组织关系暂留,在暂留期间无工资收入等,按照学生期间党费标准计算,每月0.2元*未交纳党费的月度数=补交党费总额;如果在工作落实后未能及时转出党组织关系,应按照工作后的工资标准进行核算后补交。
具体补交流程如下:
(1) 如果校内组工系统尚未办理转出:可以通过校内组工系统的党费缴纳系统进行补交。本人计算应补交党费后,联系支部书记或纪检委员,在线上平台中进行党费额度的修订——本人进行党费缴纳——之后提交系统中的党组织关系转出申请;
(2) 如果校内组工系统已经办理转出:需要进行线下现金党费缴纳。本人计算应补交党费——到励耘学院221办公室提交现金、说明党费补交明细——之后提交系统中的党组织关系转出申请。
针对情况: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工作的意见》,对于因出国留学、出境学习而申请党组织关系暂留的同志,返回国内后应首先恢复党组织生活,再做党组织关系的转出。回原所在单位工作或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向组织关系原所在党组织提交申请;到新单位工作的,应向现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交申请。
具体流程如下:
(1)填报申请书:根据实际情况撰写《恢复党组织生活申请书》,内容包括暂留原因、时间、目前状况、毕业去向、以及在外留学期间各阶段思想汇报等,本人签字后将情况说明提交至所在党支部;具体归属支部的查询,请参考
https://geo.bnu.edu.cn/tzgg/7827d132fc004239a1d1d7f4d19ca563.html 。
(2)支部审查:所在党支部在收到学生本人的恢复党组织生活申请后,需认真审查学生材料,并指派党员与其谈话,了解其出国期间的思想动态与生活学习情况。随后,所在党支部召开会议进行讨论表决并出具支部意见,申请恢复党组织生活的同志应到会说明情况;
(3)学部审议:支部讨论通过后,可提请学部党委讨论审议;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含《恢复党组织生活申请书》、留学期间与党组织保持联系的证明材料、支部审查意见)发送dlxbdangwu@bnu.edu.cn。学部查收材料后将与申请人本人进一步确认恢复党组织生活事宜。
党员档案与人事档案存放在一起,毕业生整体档案将通过学校档案馆统一寄出,个人不接触档案。邮寄地址以就业系统中填报的地址为准。整体档案的邮寄由学校档案馆统一操作,具体发档情况与邮政编号请查询档案馆网站https://dangan.bn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