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1   |  浏览次数:

全体本科生同学:

为激发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热情,鼓励学生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大学生中树立优秀标兵,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学校设立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奖学金。现启动第二十五届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方式

(一)院系推荐

学部将在充分酝酿、协商、评议的基础上,推荐1名参评候选人。由学生本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经学部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填写推荐意见后,附成绩单及个人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即可,不予返回)提交到学校。

申报单位推荐的同学请于1014日(下周一)12:00前报送电子版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到dlxg@bnu.edu.cn,邮件主题为“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表-姓名”。通过学部评审并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会收到邮件通知,需要在1017日(下周四)12:00前报送纸质版材料到励耘学苑219办公室,按上述要求完善材料后报送学校。

未获得学部推荐的同学可以继续通过自荐参评。

(二)学生自荐

学生本人自行在网上(党委学工部网站、校团委网站)下载“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自荐表”(附件2)并认真填写,经10名以上同学附议后,附成绩单及个人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即可,不予返回),北京校区于10月18日(下周五)17:00前自行报送校学生会(学十六南侧一层109办公室),珠海校区于10月18日17:00前自行报送珠海校区学生会(励耘楼B区一层励耘街5号办公室)。

二、评选程序

(一)初评

10月中下旬,校学生会、珠海校区学生会分别组织自荐学生初评,产生候选人12名(北京校区产生10名,珠海校区产生2名),会同各单位推荐的26名候选人(共38名),将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参加复评。

(二)复评

10月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教务部(研究生院)、科研院、教育基金会等学校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复评小组, 通过查阅材料、听取陈述、现场答辩和评议讨论等环节,最终投票选出20名正式候选人参加终评。

(三)网络评选、公示

11月份,对进入终评的20名候选人事迹进行宣传、公示和风采展示,在北京师范大学微信企业号开通“十佳大学生人气奖”实名投票通道,同时实名制网络投票,评选出第二十五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最具人气奖”3名。

(四)终评

11月底,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评定小组,在听取20名正式候选人的个人陈述和公开答辩后,最终评定,现场公布各项获奖名单。

北京校区联系人:李冀 58800023 dlxg@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党团学工办公室

2024年10月11

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方法.docx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表.docx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自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