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培训与准入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3   |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实验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与安全防护能力,落实“达标准入、入前必考,考前必学”的实验室安全人员准入要求,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等文件规定和学校通知要求,现将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人员准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培训

(一)培训人员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入实验室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实验、实习、参观等工作的校内外人员均需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

1.2025级本科生、研究生、新入职的教职工等未获得实验室准入资格的师生。

2.因转专业、调岗等原因,需重新获得准入资格的师生。

(二)培训内容及要求

我校遵循教育部关于高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依据实验室安全等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一。

(三)培训形式

师生可利用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平台http://slab.bnu.edu.cn)进行线上学习(学习中心-课程市场),通过线下参加实验室安全教育、各实验室组织的专项培训或讲座、选修学校开设的实验室安全课程等方式完成实验室安全培训。

二、实验室准入考试

所有需要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通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平台的考试,获得准入资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参加实验教学科研活动,否则禁止进入。

  1. 1. 线上平台登录

网页访问http://slab.bnu.edu.cn,用户名和密码同学校信息门户。

登录时建议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校外登录需使用VPN。

手机访问:在微信搜索小程序 - “小来实验室”,输入账号信息登录。

  1. 2. 准入考试类型

根据实验室的学科特点,学部3类考题开展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即地表过程类用于使用地表全重实验室教学实验室的师生)遥感与GIS类适用于使用遥感全重实验室的师生中药资源类(适用于使用中药资源实验室的师生)

请各位师生根据自身的需求,在“工作台-安全教育-学习中心-我的考试选择相应类别的试卷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原则上达到总分90%以上为合格。

如需使用学校其他院系的实验室,请与相关院系联系后参加其设置的对应考试。

  1. 3. 考试截止时间

请需要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尤其是 2025 级本科生、研究生及新入职教师)于202510月30日前完成考试

三、注意事项

1.有需求的师生准时参加实验室安全培训和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能进入实验室。已获得准入资格的师生不用再进行考试。

2.通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平台准入考试进入实验室的基本要求,各实验室还会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专业培训或考试,相关安排请及时关注各实验室的通知。最终,由各实验室确认人员的准入资格。

3.本学期学校首次启用新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安全教育和准入考试,师生可通过安全平台帮助中心(https://help.labvision.cn)查看操作手册。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与学部科研秘书张英联系,电话为58805832,Email为zy81@bnu.edu.cn

感谢各位师生的理解与配合!

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

2025年9月23

附件1: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与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