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在线开放课程上线运行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9-04-11   |  浏览次数: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管理办法》(师校发[2017]17号),教务部制定了《在线开放课程上线运行实施细则》,请各单位按此细则规范相关工作。

一、在线开放课程上线程序

目前,学校与中国大学MOOC、学堂在线、智慧树网、北京高校优质课程研究会等四个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签署了在线开放课程合作与服务协议(详见附件),我校教师可自主选择上述平台开展课程上线工作,由于在线开放课程上线不排他,同一门课程可在不同平台同时或先后上线。

教师按所选平台协议条款填写相关信息后,经部院系审核、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部培养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签章后方可交至平台工作人员。不经学校审核而上线的课程,其权益不受学校保护。

二、在线开放课程运行要求

在线开放课程上线后,课程团队应对课程在线教学质量和建设水平负责:为学习者提供优质的教学支持服务和指导,如发布课程公告、章节的学习进度显示、单元测试提交提醒、论坛管理与答疑、结课成绩认定等;定期对课程进行更新、完善,持续提升课程建设和应用水平。

三、在线开放课程运行保障

我校教师主讲的在线开放课程前两次运行时,学校认定其双倍工作量,之后正常计算其工作量;课程运行所需助教由教学主管部门单独支持(不占各单位指标)。

教师实施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运行工作中取得的成果,纳入相应的评优、评选申报工作;取得标志性成果的,纳入我校相应的教学业绩奖励政策体系,如获评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项目,免予审核,直接认定为优秀校级教改项目,纳入学校教学业绩奖励政策体系给予奖励。 

 教务部

2019321

 

附件1:《在线开放课程开设登记表》(中国大学MOOC平台用)

附件2:学堂上线MOOC合作协议附件(学堂在线平台用)

附件3:《供课协议》(北京高校优质课程研究会平台用)

附件4:《共享课程新课开课申报确认函》(智慧树网平台用)